一、资格复审
被考核人员须按《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递交《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
(一)复审时间:6月29日(周四)下午15:00-17:00
请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超过17:00(不含)未到者视为放弃报考。
(二)审核对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详见我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阶段)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公告》)。
(三)复审地点: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号教学楼110教室
(四)公布方式:通过资格复审的名单将于当天24:00前在我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核(面试)
(一)参加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考核时间:6月30日(周五)上午9:00-12:00
(三)考核地点: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号教学楼110教室
(四)考核方式:考核采取“面谈+答辩”等形式进行。
(五)注意事项: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6月30日(周五)上午9:00前准时到候考室(2号教学楼109教室)报到。未携带身份证件不得参加考核,未在9:00前到达候考室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差旅支持
(一)进入考核环节的省外考生,学院按财务规定标准据实报销来校考核的境内往返车船交通费(提供飞机行程单/火车票/轮船船票原始票据、支付凭证)和不超过3天住宿费(不超350元/天/人,提供酒店住宿清单、支付凭证和发票。发票信息: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纳税人统一识别号:12460000428201110J)。
(二)如乘坐飞机,根据行程单参照同程可报销的车船票价限额报销。
四、其他事宜
请考生于2023年6月28日24点(含)前将参加资格复审、考核(考试)考生回执表(详见附件)至电子邮箱,逾期回复或不回复视为放弃资格。
联系人:洪老师
电子邮箱:hnjmzp@vip.163.com
咨询电话:0898-65732061
附件:
参加资格复审、考核(考试)考生回执表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