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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工程类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的更正公告
      

    工程类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于2024年4月11日发布比选公告,该公告附件的比选文件中,第三部分评审办法——二、综合评分表——2专职从业人员评审标准中的“4.专职从业人员(含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采购师招标师)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个1分;(满分6分)”修改为:“专职从业人员(含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个得1分,大专或以下0.5(满分6分)”;同时删除投标文件格式相应表格中关于“采购师(招标师)证书”的内容。其它内容不变,具体以本公告附件的比选文件(更正版)为准。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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