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于2024年4月11日发布比选公告,该公告附件的比选文件中,第三部分评审办法——二、综合评分表——2专职从业人员评审标准中的“4.专职从业人员(含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采购师(招标师)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个得1分;(满分6分)”修改为:“专职从业人员(含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个得1分,大专或以下得0.5分;(满分6分)”;同时删除投标文件格式相应表格中关于“采购师(招标师)证书”的内容。其它内容不变,具体以本公告附件的比选文件(更正版)为准。
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