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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用电线路安全排查整改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督办通知单》《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桂林洋三所高校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通知》《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桂林洋三所高校学生公寓宿舍环境整治和用电线路安全排查整改的警示函》,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从源头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师生员工有一个安全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请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用电线路排查整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

    各二级学院督促辅导员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定期巡查,督促整改,确保学生宿舍用电安全。

    (一)禁止乱搭乱接用电线路;

    (二)禁止插排插座插满充电器;

    (三)禁止使用已经老化充电器;

    (四)禁止用电线路露出线头;

    (五)禁止床铺上放置接电的插线板;

    (六)禁止在宿舍内给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

    (七)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八)禁止使用电脑等用电设备完后不断电。

    二、加强教学楼、办公楼、商铺、食堂等用电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所管辖区域,按照“所管所用”原则,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巡检,做好记录,确保用电线路设施设备的可靠运行。

    (一)禁止同一电源回路线路违章铰接、铜铝混接、不同线路混接;

    (二)禁止用电设备使用环境堆放可燃物;

    (三)禁止遮挡、覆盖、挤压电气线路;

    (四)禁止设备移动电源插座多次串接;

    (五)禁止超出额定使用功率和接大功率电器;

    (六)禁止电动自行车昼夜长期充电;

    (七)禁止未经后勤电工许可私自接用电线路;

    (八)禁止用电设备(特殊设备外)始终开启电源。

    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各二级学院在学期末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针对近期涉水涉电以及电动自行车充放电火灾风险等事故特点,组织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二)加大校内各类违规行为的警示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升学生安全知识水平;

    (三)充分运用各类宣传手段,持续、广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常识,普及强对流天气、强降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下的安全常识,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后勤基建处  安全保卫处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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