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49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2196号)转发给各部门、各单位,望告知每个教职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计划财务处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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