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琼廉【2016】6号)精神和要求,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经研究,学院纪委决定建立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报送内容
报送内容包括《谈话提醒表》(附表1)和《谈话提醒统计表》(附表2),具体填报要求参见附件:《关于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
三、报送时间
每季最后一个月第3周。
四、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将统计表(附表1、2)送至纪检监察处。
五、工作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填报工作,不断强化自身“一岗双责”意识,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党员干部自觉养成接受监督的习惯。
附件:《谈话提醒表》及《谈话提醒统计表》
中共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