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教审【2016】14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符合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教师,认真研读文件,并按要求自行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在规定的时间网上报名。
二、填写《2016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附件2和《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附件3。
三、扫描(琼教审【2016】14号)文件中所要求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材料,除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聘用合同》不用扫描外,其他材料都需要扫描。
四、我院现场确认为2016年10月9日,请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将材料报到组织人事处林洁处,电子材料发送至
83822558@qq.com,逾期自误,详情请查看附件。
附件:1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2
.《2016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
3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
组织人事处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