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2023年“五一”劳动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全面落实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涉校涉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在“五一”劳动节前夕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重点关注消防、基建、施工现场、食品卫生、用电用气、教学等领域的安全。重点排查内容如下:
(一)教学安全。排查电教设备、电线发热量高等问题,杜绝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行为;排查电线、插座、线盒破损脱落、老化、裸露情况;禁止使用劣质电器、大功率电器或容易引发火灾的电气设备;室内灯具、吊扇、黑板、电开关以及悬吊在墙壁上的视听器材、教具等设施无松动、变形、破损等现象;桌椅有无松动、有无铁钉凸起刮衣刺手;门窗玻璃有无松动、缺角、破损、少钉、裂纹,后门能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开启。
(二)用电用气安全。配电室、配电柜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建筑、场所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情况,避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是否存在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室内燃气管道是否包封;是否按规定安装燃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用气设备与场所内其他易燃设施之间是否采取有效阻燃措施;集中气化管道的材质、敷设位置是否符合要求,管道与用气设备间软管性能、长度、接口方式和使用期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无泄漏。
(三)基建安全。检查学生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区域的墙壁、门窗、天花板、吊顶、护栏、悬空设施、高空置物、破损物件是否存在危险。
(四)食品卫生安全。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检查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食堂设计布局是否合理,避免交叉感染;食堂基础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定;食品原料购进是否按要求查验;食品贮存管理情况与贮存条件是否达标;专间(含备餐间)内操作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等情况是否达标。
(五)治安交通安全。检查“三防”建设落实情况,是否配齐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外来人员的登记情况,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是否正常,校园交通标记、交通设施是否完好。
(六)消防安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箱、卷帘门、消防水泵接合器、防火阀、排烟风机是否正常完好;消防水管网压力测试是否达标;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建筑、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
重点部位重点排查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建筑、场所有无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明火等现象;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正常使用。
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是否规范,建筑及装修材料是否符合防火耐火要求。
(七)宿舍安全。检查学生床是否存在螺丝松动、上铺防护栏摇晃、床板破裂等情况;宿舍内有无危险品。排查室内有无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行为;电线、插座、线盒是否存在破损脱落、老化、裸露;是否违规使用劣质电器、大功率电器或容易引发火灾的电器设备如电炉、电热棒、电热毯、烧水棒、取暖器等;是否有在室内使用燃具烧煮食物、玩火源、点蜡烛、燃油燃气灯、燃烧纸物等。
(八)心理安全。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工作是否纳入学院评价与督导指标体系;心理普测是否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是否建立重点关注对象信息库;是否对所检测出的心理问题学生进行跟踪辅导和干预;师生员工是否有疫后综合症,是否有心理障碍和矛盾纠纷。
(九)安全教育。是否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电信诈骗、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教育。
二、排查方式及重点部位划分
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各牵头部门、单位检查及安全办公室督查”三级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一)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各部门、各单位按照 “排查内容”要求全面自查本部门、本单位区域内的办公、教学、实训等场所的用电用气设备、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消防设备设施、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二)各牵头部门、单位检查。各牵头部门、单位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区域划分如下:
1.党政办公室:行政楼及停车场安全隐患;
2.教务处:第一至六栋教学楼和专管教室及教学设备安全隐患;
3.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宿舍楼及附属安全设施安全隐患;
4.招生与就业创业处、团委:就业创业基地和学生活动场所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5.后勤基建处:行政办公、教学区各楼宇公共水电设施和设备;生活区各建筑物(含教师、学生食堂、学生澡堂)公共服务设施及设备(含图书馆地下室发电机组、一号发电机房);教职工住宅区及公共区域安全隐患排查(供水供电、电梯安检),尤其是教职工乱拉线充电现象整改;各楼房管所的通道及架空层是否堆积杂物;驻校建设单位和施工场地安全隐患;
6.安全保卫处:学院各门岗、校园和各楼宇及周边“三防”设施设备、交通安全设施及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7.资产管理中心:第一、二实训楼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8.信息技术中心:全院校园网络安全与服务设施和设备运行、内部安全防控进行隐患;
9.图书馆:图书馆大楼安全隐患;
10.继续教育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11.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机电与汽车实训室,特别是汽车实训室(易燃易爆特品)安全隐患;
12.体育与健康学院:游泳池、体育馆、体育场地和所属实训室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三)安全办督查。由安全办牵头,组织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后勤基建处、资产管理中心、安全保卫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重点教室、实验实训室、网络总控机房、安防总控室、教工和学生食堂、教工区公共安全等重点部位及场所进行督查,并限期整改。
三、排查时间
(一)自查时间:4月25-26日。
(二)牵头部门检查时间:4月27日。
(三)学院安全办督查时间:4月28日。
四、安全隐患整改及报送
(一)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排查内容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根据类别不同将排查结果汇总于2023年4月27日前报送牵头部门、单位。
1.属于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管理以及办公、教学、实训等场所桌椅门窗破损的简单零星维修,由各相关部门、单位自行负责修缮。杂物处置、电线电路老化、日常水电、日光灯、风扇等相关问题可向后勤基建处联系咨询(联系人:文有科,公共邮箱:
HQC65910923@163.COM,电话13707597447);
2.属于多媒体等设备故障的,联系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维修(联系人:万文兵,公共邮箱:
hnjmxszx@163.com,电话:13617512735);
3.属于网线、电话线等故障的,联系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维修(联系人:徐加祥,公共邮箱:
hnjmxxzx@hceb.edu.cn,电话:17789846831);
4.涉及公共安全(消防、治安、交通)及诈骗隐患直接报安全办公室(联系人:陈奎,电话:13807676655);
5.属于学生宿舍楼及附属设施存在桌椅门窗破损,水电、空调以及热水器等故障的汇总到后勤基建处,由该处联系桂林洋后勤服务公司或安排相关人员维修(联系人:邱裕植,电话:13307606619)。
(二)牵头部门、单位分别汇总各部门、各单位自查结果,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或扫描版于2023年4月27日前报学院安全办(行政楼104房林维明,联系电话:13398999092,邮箱:hnjmab@163.com)。牵头部门、单位要根据汇总情况开展实地检查整改,无法现场整改的要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制订整改计划并限时完成后期整改工作。
(三)学院安全办根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场所开展督查指导工作,监督各部门、各单位按时完成整改,直至隐患解除,形成闭环管理。
附件:1.
2023年“五一”期间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各部门、单位用表)
2.
2023年“五一”期间校园重大安全隐患汇总表(牵头部门、单位用表)
党政办公室
2023年4 月 24日